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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者的哪些假期视同提供正常劳动,并支付其工资?
新闻来源:劳动保障 发布时间:2010-01-12 字体【 】 浏览次数:
 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、探亲假、婚丧假、晚婚晚育假、节育手术假、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、产假、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、男方护理假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。